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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时间:[2012-11-26]      阅读:

行政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全院的行政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本院大学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主持本院日常事务和行政工作,主管办公室工作和教辅人员的管理。

二、负责拟定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有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三、配合院长组织实施院工作计划和安排,督促检查校院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本院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以及与校内外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接待来访等工作。

五、负责院办公室和资料室工作,做好印鉴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考勤、请假,组织院内有关会议,收集、整理需要归档的文书资料,并做好院文书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本院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报批工作,配合教学副院长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院的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九、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制作维护学院网站和各项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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