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书记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院党务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党总支的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召开并主持党总支委员会议和有关党务方面的党政联席会议。
三、领导和督促党总支与党支部搞好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
四、负责全院的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五、协助党委做好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六、指导院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七、参与院行政重要事项的决策。
八、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生活中的困难,并尽力给予关心或向有关方面反映,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确保稳定大局。
九、完成学院领导、上级领导和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