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科研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以学校教学工作为中心,做好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
二、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的编写、修定。
三、负责本专业的课程建设,包括教材的编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基本设施的配置。
四、加强教学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课表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教研室的一切有关教研活动。安排教师的上课和排课,做好课时统计,熟悉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
六、制定教师工作职责,定期对教师业务进行灵活的考评,并据此提出对本教研室任课教师的奖惩及聘任意见。
七、期末总结本教研室工作情况,积极提出今后工作建议和意见。
八、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发展规划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落实工作。
九、各教研室要做好师生作品展或演出等的资料收集、保存和管理。
十、做好教研室的工作计划、中期检查和各项总结。
十一、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