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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 知
时间:[2014-03-31]      阅读: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的通知》(市办字〔201418)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外出管理,现就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请假(报备)对象

1. 校级领导干部。

2.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3.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

二、请假(报备)程序

1.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市出差、出访、休假、学习,须向市委主要领导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提前3天向市委办公厅报备。

2. 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离市出差、出访、休假、学习,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书面请假,经批准后,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备。

3. 各二级单位负责同志离市出差、出访、休假、学习1天以上的,由各二级单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业务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提前3天报党政办公室呈送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4. 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离市出差、出访、休假、学习1天以上的,由各二级单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同意,并呈送业务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在党政办公室报备。

三、请假(报备)要求

1. 请假(报备)须按照《请假审批(报备)单》(见附件)要求办理,对不符合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将退回重报。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以及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及职务。

2. 领导干部请假(报备)时,须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电话8826561988258501

四、相关事项

1. 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须及时补充报告。

2. 对没有请假、报备外出的,或实际外出情况与请假、报备不一致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请假审批(报备)单

西安文理学院

2014319

附件

西安文理学院请假审批(报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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