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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电子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时间:[2018-05-06 00:12:14]      阅读:

  为加强艺术学院电子资料的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电子资料作用,为学院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子资料归档要求

  1.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应在每个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电子化归档。学院各部门的电子资料收集责任人需按时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各教职工、学生需配合收集责任人,对所掌握资料及时、主动归档。

  2.电子版材料可直接收集、归档。纸质版材料应通过扫描、照相等方式转化为电子版归档。

  3.凡归档的电子资料,必须做到齐全完整、图像清晰,建立文件夹分类保存。

  4.为长期、完好地保存电子资料,各部门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做好备份工作,每学期将本学期电子资料交行政办公室备份。

  5.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保密相关工作。

  二、电子资料归档范围及责任人

  凡当年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重要资料,均属归档范围,由学院各部门的责任人收集、保管。

  (一)教学工作电子资料

  以下电子资料由各系主任负责收集、整理,统一交教学秘书保存:

  1.教师教改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结题报告。

  2.教改成果奖申报书、批复文件。

  3.音乐会、毕业展、采风展等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以下电子资料由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保存:

  1.毕业论文。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材料。

  3.实习基地协议、基本信息等资料。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二)科研工作电子资料

  以下电子资料由各系主任负责收集、整理,统一交科研秘书保存:

  1.教师发表科研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广电总局出版署期刊查找页。

  2.教师纵向科研立项:立项证书、到账经费相关证明,或者科技处提供的电子数据。

  3.教师横向科研立项:到账经费相关证明,或者科技处提供的电子数据。

  4.教师科研专著或译著:封面、封底、版权页。

  5.教师主编或者参与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参与教材需有出版社出具的编写字数证明。

  6.教师学术(表演、比赛)获奖及教师参与展览:相关获奖证书及参展证书。

  7.教师专利:专利局专利证书。

  8.教师创作刊登杂志等:杂志封面、目录页、刊登页。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以下电子资料由科研秘书负责收集、整理、保存:

  1.新建立产学研基地、校级研究所及实验室:签约合同、协议。

  2.已有产学研基地、研究所或者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协议、立项书、到账经费证明等。

  3.学术讲座:申请书、相关报道、照片等。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三)学生工作电子资料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保存。主要包括:

  1.学生获奖或参展:相关获奖证书及参展证书。

  2.学生各类活动:策划、方案、活动影像资料。

  3.学生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全文,广电总局出版署期刊查找页。

  4.就业信息:就业率、就业指导与服务活动的文字记录及影像资料。

  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四)资产、实验室、工作室电子资料

  由资产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主要包括:

  1.资产新增、资产报废相关资料。

  2.实验室(工作室)信息报盘。

  3.实验室(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相关资料。

  (五) 行政工作电子资料

  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整理、保存。主要包括:

  1.学院政策性文件材料。

  2.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合同等。

  3.重要会议的文字、影像资料。  

  4.重大仪式、重要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

  5.学院党政工作获得的各种荣誉的影像资料。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六) 党务工作电子资料

  由各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整理,统一交学院办公室保存。主要包括:

  1.党总支及各支部工作计划、总结。

  2.党总支及各支部党员活动的文字及影像资料。

  3.党建考核、评议相关资料。

  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影像资料。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16日

  西安文理学院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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