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女,汉族,中共党员,1938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她视敦煌石窟的安危如生命,扎根大漠,潜心石窟考古研究,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唐代前期和中期洞窟的分期断代。
樊锦诗曾任敦煌研究院院长,现任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兰州大学兼职教授、敦煌学专业博士生导师。自1963年北京大学毕业后已在敦煌研究所坚持工作40余年,被誉为“敦煌女儿”。主要致力石窟考古、石窟科学保护和管理。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2007年11月被聘任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樊锦诗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文物有效保护的探索者。
樊锦诗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四十多年以来,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代前期的分期断代,成为学术界公认的敦煌石窟分期排年成果。她撰写的《敦煌石窟研究百年回顾与瞻望》,是对20世纪敦煌石窟研究的总结和思考。由她主编,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26卷大型丛书《敦煌石窟全集》则是百年敦煌石窟研究的集中展示。樊锦诗带领科研人员,在石窟遗址的科学保护、科学管理上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初步形成了一些石窟科学保护的理论与方法。樊锦诗最早提出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敦煌壁画、彩塑艺术永久保存的构想,她组织敦煌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多媒体与智能技术集成与艺术复原》课题,这一课题以敦煌莫高窟为重点,首次将莫高窟用多媒体及智能技术展现在人们面前。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樊锦诗积极谋求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工作的国际合作。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帮助下,敦煌研究院先后与日本、美国等国机构开展合作项目,使敦煌石窟的保护研究逐步与国际接轨。2004年七月,樊锦诗被国家四部委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樊锦诗把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莫高窟治沙工程”、“数字敦煌馆工程”等十三项文物保护与利用工程,为新世纪敦煌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构筑了宏伟蓝图。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樊锦诗将敦煌石窟长期存在而又不能有效解决的难题作为合作课题,积极谋求国际合作,她所在的敦煌研究院先后与日本东京国立文化财研究所、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美国梅隆基金会等机构进行了合作项目的研究,开创了中国文物保护领域国际合作的先河,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樊锦诗用40多年的执著和坚守,谱写了一个文物工作者的平凡与伟大;她在敦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管理等领域的开拓创新,让世界同行为之骄傲。“敦煌的女儿”樊锦诗,甘愿用生命守护敦煌。正是在她的带领下,敦煌遗产保护翻开了新篇章,也是在她的倡导和推动下,《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和《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近年来先后公布实施。一个全新的“数字敦煌”正向人们走来开创了敦煌莫高窟开放管理新模式,有效地缓解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放的矛盾。在全国率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法规和保护规划建设,探索形成石窟科学保护的理论与方法,为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文物和大遗址保护传承与利用作出突出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